各县(区、开发区)经信(科经)局:
凭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治理暂行步伐>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治理暂行步伐》《蚌埠市绿色工厂评价治理暂行步伐》等文件要求和省、市事情安排,,,,,,,,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国家绿色制造名单和省、市级绿色工厂名单推荐事情通知如下:
1.请各县(区、开发区)组织知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凭证自愿的原则申报。。。。。。其中,,,,,,,,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的企业应为省级绿色工厂名单企业,,,,,,,,推荐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应为市级绿色工厂名单企业。。。。。。近三年有《通知》要求的保存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情形的企业不得推荐。。。。。。
2.国家绿色制造系统评价报告有关要求和表格电子版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省、市级绿色工厂评价报告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我局网站下载。。。。。。已宣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要凭证行业标准要求举行评价。。。。。。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行业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治理企业的应凭证响应“绿色供应链治理企业评价指标系统举行评价”。。。。。。
3.请各县(区、开发区)要凭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国家绿色制造系统推荐名单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企业或园区申报质料(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我局(节能与综合使用科);;;;;;;;电子版在工业节能与绿色生长治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同步报送。。。。。。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在工业云(https://idm.ahjxw.gov.cn)同步报送。。。。。。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我局。。。。。。
请龙子湖区、淮上区、高新区等区(开发区)团结企业前期填报的2024年绿色工厂动态治理表举行审核,,,,,,,,填抨击审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王京将,,,,,,,,2153039;;;;;;;;邮箱:bbjxjn5325@ 163.com。。。。。。
附件:1.2024年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
2.2024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3.蚌埠市2018年和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
4.安徽省绿色工厂复核情形汇总表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