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现将《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治理步伐(试行)》的增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科学手艺厅
2022年8月29日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治理步伐(试行)的增补通知
凭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立异体制机制刷新加速科技效果转化应用系统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2022〕64号)文件要求,,,,,,,凭证达标即准原则支持建设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现对《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治理步伐(试行)》(皖科区〔2020〕21号,,,,,,,以下简称《治理步伐》)增补如下:
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实验常态化受理,,,,,,,省科技厅每年不再统一宣布申报通知。。。。。各地切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随时提交申报质料,,,,,,,市级科技部分凭证《治理步伐》举行审核后,,,,,,,分批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视情形每年不低于2批次宣布认定备案效果。。。。。
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程序中,,,,,,,市级科技部分可不组织专家评审,,,,,,,应凭证《治理步伐》划定的认定、备案条件严酷审核,,,,,,,将切合条件的推荐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各市推荐的申报质料举行复核,,,,,,,原则上不再开展抽查。。。。。
三、暂停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复审。。。。。
四、将绩效评价事情作为省级及以上孵化载体治理的基础性事情,,,,,,,进一步优化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指标数据以孵化载体火炬统计报表数据作为依据。。。。。建设退出机制,,,,,,,一连两年绩效评价排名靠后(含不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报表数据)的孵化载体,,,,,,,将作废资格。。。。。
五、本通知有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治理步伐(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内容不相符的,,,,,,,凭证本通知执行,,,,,,,有用期至2024年12月31日。。。。。

